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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应急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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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:2019-12-09 16:38:4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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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如下:
这位网友您好,根据您的提问,我们答复如下:经现场核查,大庆市让胡路区明湖花园小区C22号楼建筑性质为住宅楼,该建筑1单元102室在住宅内开设火锅店,改变建筑使用性质,且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,该场所缺少1处安全出口。 针对该场所缺少安全出口问题,让胡路区消防救援大队已经责成辖区公安部门下达整改通知,并监督整改。我们将继续跟踪督办。针对留言咨询所涉及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、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问题,建议由住建部门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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